湘旭律师成功调解第一宗芙蓉法院诉前案件

2018年10月16日,湖南湘旭律师事务所刘恋律师、许强律师在湖南湘旭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湖南湘旭律师事务所入驻芙蓉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以来,湘旭律所成功调解的第一宗案件。

刘律师和许律师在接到芙蓉区法院立案庭移交的案件材料后,立即联系案件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做通当事人的工作,双方同意在湘旭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得知,原告江苏某电器公司与被告甘某于2018年3月22日签订定购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提供数十盏路灯给被告,被告支付路灯货款数万元。因被告工程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支付货款至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诉至芙蓉区法院。

了解清楚案件事实后,许律师和刘律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对律师调解制度和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确认尚欠货款62000元,但对付款时间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刘律师建议双方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既然双方现在都有诚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就不用再去走诉讼程序,费时费钱还伤了和气,并且原告放弃了违约金的请求,被告也应拿出相应的态度解决问题。经过多轮调解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付清货款,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随后许律师陪同双方当事人前往芙蓉法院立案庭签字盖章并提交相应手续,申请法院对本次调解进行司法确认。


据悉,本案是芙蓉区法院第一起在律师事务所成功调解的案件。将当事人约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调解与在法院调解工作室相比,有利于解决法院办公场所紧张的问题,并且还具有办公条件优越、场地更加私密安静、有利于单独调解的优势。同时,在律师事务所调解,有利于合理安排律师的工作,将律师的本职工作和调解类公益工作无缝衔接,实现律师利益、当事人利益、社会利益最大化。
湘旭律师事务所每周五会派驻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室值班,办理法院移交的调解案件,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